「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」第1點、第2點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20日以臺教學(四)字第1132804056A號令修正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教育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輔導申訴評議會設置要點」,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,請查照。
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電子公文一般公告
    發表人
    袁國豐
    單位
    文書組 (10402)
    建立
    2024-09-26 08:54:51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4-09-26 08:56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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