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提供受強震影響之緬甸及泰國僑外生課業補救措施,請符合規定且有意申請補助者,於114年10月20日前檢具補救教學實施計畫,依說明段函送教育部提出申請,請查照。
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電子公文一般公告
    發表人
    袁國豐
    單位
    文書組 (10402)
    建立
    2025-05-01 15:52:53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5-05-01 15:53:4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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