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,各機關取得電子發票證明聯辦理經費報支,請透過會計或相關系統檢核功能進行檢核或審核時應多加注意,避免重複報支情事,請查照。
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電子公文一般公告
    發表人
    袁國豐
    單位
    文書組 (10402)
    建立
    2025-06-11 09:06:24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5-06-11 09:07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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