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提高僑生國語文與基本學科學習能力,加強僑生課程研習,請符合規定且有意申請補助者,於114年10月20日前檢具114學年度第1學期僑生學業輔導實施計畫,依說明函送教育部申請,請查照。
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電子公文一般公告
    上傳者
    王彝嘉
    單位
    文書組 (10402)
    建立
    2025-09-12 15:34:04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5-09-12 15:35:01
    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