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修正「教育部使用內政部移民署僑生港澳學生及外國學生資料管理要點」第3點及第9點之規定,並自即日起生效,請查照。
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電子公文一般公告
    上傳者
    王彝嘉
    單位
    文書組 (10402)
    建立
    2026-06-22 15:50:44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6-06-22 15:58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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