銓敘部令以,有關該部112年1月19日部法一字第11255291301號令所稱「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,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」等疑義之補充規範,請查照。
    位置
    資料夾名稱
    電子公文一般公告
    發表人
    王彝嘉
    單位
    文書組 (10402)
    建立
    2024-05-21 16:09:58
    最近修訂
    2024-05-21 16:13:00
    更多